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《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》,聚焦申报人、评审专家、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、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,明确了重点监管内容。
一起详细了解 对申报人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: 1 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、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; 2 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、论文造假代写、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,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; 3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、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; 4 其他违规行为。 对评审专家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: 1 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; 2 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; 3 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; 4 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; 5 在评议、打分、投票等环节存在明显不公; 6 利用评审专家身份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,谋取不正当利益; 7 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交换,不能正确履行评审职责; 8 其他违规行为。 对职称评审 相关工作人员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: 1 未按规定对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审核; 2 未按规定选取评审专家,违规对外泄露评审专家信息,应当通知评审专家回避的未及时处理; 3 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; 4 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; 5 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; 6 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,谋取不正当利益; 7 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提供便利,谋取不正当利益; 8 其他违规行为。 对评审单位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: 1 制定的职称评审办法、评价标准、评审程序等与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》等国家职称政策要求或者精神不符; 2 未按照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要求规范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,未按规定核准备案或者有效期届满未重新核准备案; 3 评审专家管理不规范,推荐遴选、培训考核、退出惩戒、责任追究等机制不健全; 4 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职责,放纵、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; 5 超越职称评审权限,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; 6 组织职称评审或者委托评审不符合国家职称政策要求,评审结果未按规定备案; 7 利用职称评审权限垄断申报评审渠道,未按规定作出回避决定,人为操控评审过程或者评审结果,巧立名目高额收费,与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存在利益勾连等; 8 对举报投诉的问题线索未及时调查核实,申报人申请复查、投诉渠道不畅通; 9 其他违规行为。 对申报人 所在单位 重点监管以下方面: 1 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、推荐职责,放纵、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; 2 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,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; 3 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; 4 其他违规行为。
Copyright C 2007-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广聘网 蜀ICP备11009353号-11 公安备51080202000009
地址:广元江油两地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EMAIL:187268438@qq.com
Powered by PHPYun.